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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頻道 > 設計規範 > 會議室 >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 50150-2016
來源:ZOBO深夜福利视频网站 發布日期 2022-11-0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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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0.1為適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的需要,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製定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於750kV及以下交流電壓等新安裝的、按照相關出廠試驗標準試驗合格的電氣設備交接試驗。
1.0.3繼電保護、自動、遠動、通信、測量、整流裝置、直流場設備以及電氣設備的機械部分等的交接試驗,應按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執行。
1.0.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1自動滅磁裝置automaticfieldsuppressionequipment用來消滅發電機磁場和勵磁機磁場的自動裝置。
2.0.2電磁式電壓互感器inductivevoltagetransformer一種通過電磁感應將一次電壓按比例變換成二次電壓的電壓互感器。這種互感器不附加其他改變一次電壓的電氣元件。
2.0.3電容式電壓互感器capacitorvoltagetransformer
一種由電容分壓器和電磁單元組成的電壓互感器。其設計和內部接線使電磁單元的二次電壓實質上與施加到電容分壓器上的一次電壓成正比,且在連接方法止確時其相位差接近於零。
2.0.4倒立式電流互感器invertedcurrenttransformer
一種結構形式的電流互感器,其二次繞組及鐵心均置於整個結構的頂部。
2.0.5自容式充油電纜self-containedoil-filledcable
利用補充浸漬原理絕緣層中形成的氣隙以提高工作場強的一種電力電纜。
2.0.6耦合電容器couplingcapacitor
一種用來在電力係統中傳輸信息的電容器。
2.0.7電除塵器electrostaticprecipitator
利用高壓電場對荷電粉塵的吸附作用,把粉塵從含塵氣體中分離出來的除塵器。
2.0.8二次回路secondarycircuit
指電氣設備的操作、保護、測量、信號等回路及其回路中的操動機構的線圈、接觸器繼電器、儀表、互感器二次繞組等。
2.0.9饋電線路feederline
電源端向負載設備供電的輸電線路。
2.0.10大型接地裝置large-scalegroundingconnection110(66)kV及以上電壓等變電站、裝機容量在200MW及以上火電廠和水電廠或者等效平麵麵積在5000m2及以上的接地裝置。
3基本規定
3.0.1電氣設備應按本標準進行交流耐壓試驗,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交流耐壓試驗時加至試驗標準電壓後的持續時間,無特殊說明時應為lmino
2耐壓試驗電壓值以額定電壓的倍數計算時,發電機和電動機應按銘牌額定電壓計算,電纜可按本標準第17章規定的方法計算。
3非標準電壓等的電氣設備,其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當沒有規定時,可根據本標準規定的相鄰電壓等按比例釆用插入法計算。
3.0.2進行絕緣試驗時,除製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外,宜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單獨試驗。同一試驗標準的設備可連在一起試驗。無法單獨試驗時,已有出廠試驗報告的同一電壓等不同試驗標準的電氣設備,也可連在一起進行試驗。試驗標準應采用連接的各種設備中的低標準。
3.0.3油浸式變壓器及電抗器的絕緣試驗應在充滿合格油,靜置一定時間,待氣泡後方可進行。靜置時間應按製造廠規定執行,當製造廠無規定時,油浸式變壓器及電抗器電壓等與充油後靜置時間關係應按表3.0.3確定。
表3.0.3油浸式變壓器及電抗器電壓等與充油後靜置時間關係
電壓等(kV) |
110(66)及以下 |
220〜330 |
500 |
750 |
靜置時間(h) |
>24 |
>48 |
>72 |
>96 |
3. 0.4進行電氣絕緣的測量和試驗時,當隻有個別項目達不到本 標準規定時,則應根據的試驗記錄進行綜合判斷,方可投入
運行。
3. 0.5當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 時,應按下列規定確定試驗電壓的標準:
1釆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在於加強絕緣時,應按照設 備額定電壓的試驗標準進行;
2采用較高電壓等的電氣設備在於滿足產品通用性及機 械強度的要求時,可按照設備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試驗標 準進行;
3采用較高電壓等的電氣設備在滿足高海拔地區要求時, 應在安裝地點按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試驗標準進行。
3. 0. 6在進行與溫度及濕度有關的各種試驗時,應同時測量被試 物周圍的溫度及濕度。絕緣試驗應在良好天氣且被試物及儀器周 圍溫度不低於5°C,空氣相對濕度不高於80%的條件下進行。對 不滿足上述溫度、濕度條件情況下測得的試驗數據,應進行綜合分 析,以判斷電氣設備是否可以投入運行。試驗時,應考慮環境溫度 的影響,對油浸式變壓器、電抗器及消弧線圈,應以被試物上層油 溫作為測試溫度。
3. 0.7本標準中所列的絕緣電阻測量,應使用60s的絕緣電阻值 (死。);吸收比的測量應使用死。與15s絕緣電阻值(RQ的比值; 化指數應使用lOmin與Imin的絕緣電阻值的比值。
3. 0. 8多繞組設備進行絕緣試驗時,非被試繞組應予短路接地。
3. 0.9測量絕緣電阻時,采用兆歐表的電壓等,設備電壓等 與兆歐表的選用關係應符合表3. 0. 9的規定;用於化指數測量 時,兆歐表短路電流不應低於2mA。
表3. 0.9設備電壓等與兆歐表的選用關係
序號 |
設備電壓等(V) |
兆歐表電壓等(V) |
兆歐表小量程(MQ) |
1 |
<100 |
250 |
50 |
2 |
<500 |
500 |
100 |
3 |
<3000 |
1000 |
2000 |
4 |
<10000 |
2500 |
10000 |
5 |
210000 |
2500 或 5000 |
10000 |
3.0.10本標準的高壓試驗方法,應按現行標準《高電壓試驗技術第1部分:一般定義及試驗要求》GB/T16927.1、《高電壓試驗技術第2部分:測量係統》GB/T16927.2和《現場絕緣試驗實施導則》DL/T474.1〜DL/T474.5及相關設備標準的規定執行。
3.0.11對進口設備的交接試驗,應按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其相同試驗項目的試驗標準,不得低於本標準的規定。
3.0.12承受運行電壓的在線監測裝置,其耐壓試驗標準應等同於所連接電氣設備的耐壓水平。
3.0.13特殊進線設備的交接試驗宜在與周邊設備連接前單獨進行,當無法單獨進行試驗或需與電纜、GIS等通過油氣、油油套管等連接後方可進行試驗時,應考慮相互間的影響。
3.0.14技術難度大、需要特殊的試驗設備進行的試驗項目,應列為特殊試驗項目,並應由具備相應試驗能力的單位進行。特殊試驗項目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的有關規定。
4同步發電機及調相機
4.0.1容量6000kW及以上的同步發電機及調相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測量定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或化指數;
2測量定子繞組的直流電阻;
3定子繞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
4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
5測量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
6測量轉子繞組的直流電阻;
7轉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
8測量發電機或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
9發電機或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
10測量發電機、勵磁機的絕緣軸承和轉子進水支座的絕緣電阻;
11測量埋入式測溫計的絕緣電阻並檢查是否完好;
12發電機勵磁回路的自動滅磁裝置試驗;
13測量轉子繞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損耗;
14測錄三相短路特性曲線;
15測錄空載特性曲線;
16測量發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的滅磁時間常數和轉子過電壓倍數;
17測量發電機定子殘壓;
18測量相序;
19測量軸電壓;
20定子繞組端部動態特性測試;
21定子繞組端部手包絕緣施加直流電壓測量;
22轉子通風試驗;
23水流量試驗。
4.0.2各類同步發電機及調相機的交接試驗項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容量6000kW以下、IkV以上電壓等的同步發電機,應按本標準第4.0.1條第1款〜第9款、第11款〜第19款進行試驗;
2IkV及以下電壓等的任何容量的同步發電機,應按本標準第4.0.1條第1、2、4、5、6、7、8、9、11、12、13、18和19款進行試驗;
3無起動電動機或起動電動機隻允許短時運行的同步調相機,可不進行本標準第4.0.1條第14款和第15款試驗。
4.0.3測量定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或化指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相絕緣電阻的不平衡係數不應大於2;
2對環氧粉雲母絕緣吸收比不應小於1.6。容量200MW及以上機組應測量化指數,化指數不應小於2.0;
3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前,電機繞組的絕緣應滿足本條第1款、第2款的要求;
4測量水內冷發電機定子繞組絕緣電阻,應在剩水影響的情況下進行;
5對於匯水管死接地的電機應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對匯水管非死接地的電機,應分別測量繞組及匯水管絕緣電阻,測量繞組絕緣電阻時應采用屏蔽法水的影響,測量結果應符合製造廠的規定;
6交流耐壓試驗合格的電機,當其絕緣電阻按本標準附錄B的規定折算至運行溫度後(環氧粉雲母絕緣的電機在常溫下),不低於其額定電壓IMQ/kV時,可不經幹燥投入運行。但在投運前不應再拆開端蓋進行內部作業。
4.0.4測量定子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直流電阻應在冷狀態下測量,測量時繞組表麵溫度與周圍空氣溫度的允許偏差應為±3°C;
2各相或各分支繞組的直流電阻,在校正了引線長度不同而引起的誤差後,相互間差別不應超過其小值的2%;與產品出廠時測得的數值換算至同溫度下的數值比較,其相對變化不應大於2%;
3對於現場組裝的對拚接頭部位,應在緊固螺栓力矩後檢查接觸麵的連接情況,並應在對拚接頭部位現場組裝後測量定子繞組的直流電阻。
4.0.5定子繞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電壓應為電機額定電壓的3倍;
2試驗電壓應按每0.5倍額定電壓分階段升高,每階段應停留Imin,並應記錄泄漏電流;在規定的試驗電壓下,泄漏電流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相泄漏電流的差別不應大於小值的,當大泄漏電流在20MA以下,根據絕緣電阻值和交流耐壓試驗結果綜合判斷為良好時,可不考慮各相間差值;
2)泄漏電流不應隨時間延長而增大;
3)泄漏電流隨電壓不成比例地增長時,應及時分析;
4)當不符合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之一時,應找出原因,並將其。
3氫冷電機應在充氫前進行試驗,嚴禁在置換氫過程中進行試驗;
4水內冷電機試驗時,宜釆用低壓屏蔽法;對於匯水管死接地的電機,現場可不進行該項試驗。
4.0.6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所釆用的電壓,應符合表4.0.6的規定;
2現場組裝的水輪發電機定子繞組工藝過程中的絕緣交流耐壓試驗,應按現行標準《水輪發電機組安裝技術規範》GB/T8564的有關規定執行;
3水內冷電機在通水情況下進行試驗,水質應合格;氫冷電機應在充氫前進行試驗,嚴禁在置換氫過程中進行;
4大容量發電機交流耐壓試驗,當工頻交流耐壓試驗設備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諧振耐壓代替。
表4.0.6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
容量(kW) |
額定電壓(V) |
試驗電壓(V) |
10000以下 |
36以上 |
(1000 + 2t7n)X0. 8,低為 1200 |
10000及以上 |
24000以下 |
(1000 + 2Un)X0. 8 |
10000及以上 |
24000及以上 |
與廠家協商 |
注:Un為發電機額定電壓。 |
注:Un為發電機額定電壓。
4.0.7測量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值不宜低於0.5MO;
2水內冷轉子繞組使用500V及以下兆歐表或其他儀器測量,絕緣電阻值不應低於5000Q;
3當發電機定子繞組絕緣電阻已符合起動要求,而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值不低於20000時,可允許投入運行;
4應在超速試驗前後測量額定轉速下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
5測量絕緣電阻時采用兆歐表的電壓等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轉子繞組額定電壓為200V以上時,應采用2500V兆歐表;
2)當轉子繞組額定電壓為200V及以下時,應采用1000V兆歐表。
4.0.8測量轉子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在冷狀態下測量轉子繞組的直流電阻,測量時繞組表麵溫度與周圍空氣溫度之差不應大於3C。測量數值與換算至同溫度下的產品出廠數值的差值不應超過2%;
2顯式轉子繞組,應對各磁繞組進行測量;當誤差超過規定時,還應對各磁繞組間的連接點電阻進行測量。
4.0.9轉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整體到貨的顯式轉子,試驗電壓應為額定電壓的7.5倍,且不應低於1200Vo
2工地組裝的顯式轉子,其單個磁耐壓試驗應按製造廠規定執行。組裝後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D額定勵磁電壓為500V及以下電壓等,耐壓值應為額定勵磁電壓的10倍,並不應低於1500V;
2)額定勵磁電壓為500V以上,耐壓值應為額定勵磁電壓的2倍加4000V。
3隱式轉子繞組可不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可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代替交流耐壓。
4.0.10測量發電機和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絕緣電阻值不應低於0.5MQ;
2測量絕緣電阻不應包括發電機轉子和勵磁機電樞;
3回路中有電子元器件設備的,試驗時應將插件拔出或將其兩端短接。
4.0.11發電機和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電壓值應為1000V或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代替交流耐壓試驗;
2交流耐壓試驗不應包括發電機轉子和勵磁機電樞;
3水輪發電機的靜止可控矽勵磁的試驗電壓,應按本標準第
4.0.9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
4回路中有電子元器件設備的,試驗時應將插件拔出或將其兩端短接。
4.0.12測量發電機、勵磁機的絕緣軸承和轉子進水支座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I應在裝好油管後采用10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值不應低於0.5MQ;
2對氫冷發電機應測量內外擋油蓋的絕緣電阻,其值應符合製造廠的規定。
4.0.13測量埋入式測溫計的絕緣電阻並檢查是否完好,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釆用250V兆歐表測量測溫計絕緣電阻;
2應對測溫計指示值進行核對性檢查,且應無異常。
4.0.14發電機勵磁回路的自動滅磁裝置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1自動滅磁開關的主回路常開和常閉觸頭或主觸頭和滅弧觸頭的動作配合順序應符合製造廠設計的動作配合順序;
2在同步發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進行滅磁試驗,觀察滅磁開關滅弧應正常;
3滅磁開關合分閘電壓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規定,滅磁開關在額定電壓80%以上時,應可靠合閘;在30%〜65%額定電壓時,應可靠分閘;低於30%額定電壓時,不應動作。
4.0.15測量轉子繞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損耗,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在定子膛內、膛外的靜止狀態下和在超速試驗前後的額定轉速下分別測量;
2對於顯式電機,可在膛外對每一磁繞組進行測量,測量數值相互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3試驗時施加電壓的峰值不應超過額定勵磁電壓值;
4對於無刷勵磁機組,當無測量條件時,可不測。
4.0.16測量三相短路特性曲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測量數值與產品出廠試驗數值比較,應在測量誤差範圍以內;
2對於發電機變壓器組,當有發電機本身的短路特性出廠試驗報告時,可隻錄取發電機變壓器組的短路特性,其短路點應設在變壓器高壓側。
4.0.17測量空載特性曲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測量數值與產品出廠試驗數值比較,應在測量誤差範圍以內;
2在額定轉速下試驗電壓的高值,對於汽輪發電機及調相機應為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20%,對於水輪發電機應為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30%,但均不應超過額定勵磁電流;
3當電機有匝間絕緣時,應進行匝間耐壓試驗,在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30%且不超過定子高電壓下持續5min;
4對於發電機變壓器組,當有發電機本身的空載特性出廠試驗報告時,可隻錄取發電機變壓器組的空載特性,電壓應加至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10%。
4.0.18測量發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滅磁時間常數和轉子過電壓倍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發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測錄發電機定子開路時的滅磁時間常數;
2對發電機變壓器組,可帶空載變壓器同時進行。應同時檢查轉子過電壓倍數,並應保證在勵磁電流小於1.1倍額定電流時,轉子過電壓值不大於勵磁繞組出廠試驗電壓值的30%。
4.0.19測量發電機定子殘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在發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滅磁裝置分閘後測試定子殘壓;
2定子殘壓值較大時,測試時應注意安全。
4.0.20測量發電機的相序,應與電網相序一致。
4.0.21測量軸電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分別在空載額定電壓時及帶負荷後測定;
2汽輪發電機的軸承油膜被短路時,軸承與機座間的電壓值,應接近於轉子兩端軸上的電壓值;
3應測量水輪發電機軸對機座的電壓。
4.0.22定子繞組端部動態特性測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對200MW及以上汽輪發電機測試,200MW以下的汽輪發電機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2汽輪發電機和燃氣輪發電機冷態下線棒、引線固有頻率和端部整體橢圓固有頻率避開範圍應符合表4.0.22的規定,並應符合現行標準《透平型發電機定子繞組端部動態特性和振動試驗方法及評定》GB/T20140的規定。
表4.0.22汽輪發電機和燃氣輪發電機定子繞組端部局部及整體橢圓固有頻率避開範圍
額定轉速 |
支撐型式 |
線棒固有頻率
(Hz) |
引線固有頻率
(Hz) |
整體橢圓固有 頻率(Hz) |
3000 |
剛性支撐 |
<95,^106 |
<95,>108 |
W95,2110 |
柔性支撐 |
^95,>106 |
^95,>108 |
<95,^112 |
|
3600 |
剛性支撐 |
<114,>127 |
<114,^130 |
<114,^132 |
柔性支撐 |
£114,2127 |
<114,>130 |
<114,^134 |
4.0.23定子繞組端部手包絕緣施加直流電壓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現場進行發電機端部引線組裝的,應在絕緣包紮材料幹燥後施加直流電壓測量;
2定子繞組施加直流電壓值應為發電機額定電壓Un;
3所測表麵直流電位不應大於製造廠的規定值;
4廠家已對某些部位進行過試驗且有試驗記錄者,可不進行該部位的試驗。
4.0.24轉子通風試驗方法和限值應按現行行業標準《透平發電機轉子氣體內冷通風道檢驗方法及限值》JB/T6229的有關規定執行。
4.0.25水流量試驗方法和限值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汽輪發電機繞組內部水係統檢驗方法及評定》JB/T6228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5直流電機
5.0.1直流電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測量勵磁繞組和電樞的絕緣電阻;
2測量勵磁繞組的直流電阻;
3勵磁繞組和電樞的交流耐壓試驗;
4測量勵磁可變電阻器的直流電阻;
5測量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
6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
7檢查電機繞組的性及其連接的正確性;
8電機電刷磁場中性位置檢查;
9測錄直流發電機的空載特性和以轉子繞組為負載的勵磁機負載特性曲線;
10直流電動機的空轉檢查和空載電流測量。
5.0.2各類直流電機的交接試驗項目應符合下列規定:
16000kW以上同步發電機及調相機的勵磁機,應按本標準第5.0.1條全部項目進行試驗;
2其餘直流電機應按本標準第5.0.1條第1、2、4、5、7、8和10款進行試驗。
5.0.3測量勵磁繞組和電樞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於0.5MQ。
5.0.4測量勵磁繞組的直流電阻值,與出廠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大於2%。
5.0.5勵磁繞組對外殼和電樞繞組對軸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勵磁繞組對外殼間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電樞繞組對軸間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
2試驗電壓應為額定電壓的1.5倍加750V,且不應小於1200V。
5.0.6測量勵磁可變電阻器的直流電阻值,應符合下列規定:1測得的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超過10%;
2調節過程中勵磁可變電阻器應接觸良好,無開路現象,電阻值變化應有規律性。
5.0.7測量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於0.5MQ;
2測量絕緣電阻不應包括勵磁調節裝置回路。
5.0.8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電壓值應為1000V或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代替交流耐壓試驗;
2交流耐壓試驗不應包括勵磁調節裝置回路。
5.0.9檢查電機繞組的性及其連接,應正確。
5.0.10電機電刷磁場中性位置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調整電機電刷的中性位置,且應正確;
2應滿足良好換向要求。
5.0.11測錄直流發電機的空載特性和以轉子繞組為負載的勵磁機負載特性曲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測錄曲線與產品的出廠試驗資料比較,應無明顯差別;2勵磁機負載特性宜與同步發電機空載和短路試驗同時測錄。
5.0.12直流電動機的空轉檢查和空載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空載運轉時間不宜小於30min,電刷與換向器接觸麵應無明顯火花;
2記錄直流電機的空載電流。
6中頻發電機
6.0.1中頻發電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
2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
3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4測錄空載特性曲線;
5測量相序;
6測量檢溫計絕緣電阻,並檢查是否完好。
6.0.2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於0.5MQ。
6.0.3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相或各分支的繞組直流電阻值與出廠數值比較,相互差別不應超過2%;
2勵磁繞組直流電阻值與出廠數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6.0.4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應為出廠試驗電壓值的75%。
6.0.5測錄空載特性曲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驗電壓高應升至產品出廠試驗數值為止,所測得的數值與出廠數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2永磁式中頻發電機應測錄發電機電壓與轉速的關係曲線,所測得的曲線與出廠數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6.0.6測量相序,電機出線端子標號應與相序一致。
6.0.7測量檢溫計絕緣電阻並檢查是否完好,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250V兆歐表測量檢溫計絕緣電阻應良好;
2核對檢溫計指示值,應無異常。
7交流電動機
7.0.1交流電動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
2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
3定子繞組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
4定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5繞線式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6同步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7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絕緣電阻;
8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直流電阻;
9測量電動機軸承的絕緣電阻;
10檢查定子繞組性及其連接的正確性;
11電動機空載轉動檢查和空載電流測量。
7.0.2電壓1000V以下且容量為100kW以下的電動機,可按本標準第7.0.1條第1.7.10和11款進行試驗。
7.0.3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應符合下列規定:
I額定電壓為1000V以下,常溫下絕緣電阻值不應低於0.5MQ;額定電壓為1000V及以上,折算至運行溫度時的絕緣電阻值,定子繞組不應低於IMQ/kV,轉子繞組不應低於0.5MQ/kV。絕緣電阻溫度換算可按本標準附錄B的規定進行;
21000V及以上的電動機應測量吸收比,吸收比不應低於1.2,中性點可拆開的應分相測量;
3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時,繞組的絕緣應滿足本條第1款和第
2款的要求;
4交流耐壓試驗合格的電動機,當其絕緣電阻折算至運行溫度後(環氧粉雲母絕緣的電動機在常溫下)不低於其額定電壓IMQ/kV時,可不經幹燥投入運行,但投運前不應再拆開端蓋進行內部作業。
7.0.4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I1000V以上或容量100kW以上的電動機各相繞組直流電阻值相互差別,不應超過其小值的2%;
2中性點未引岀的電動機可測量線間直流電阻,其相互差別不應超過其小值的1%;
3特殊結構的電動機各相繞組直流電阻值與出廠試驗值差別不應超過2%。
7.0.5定子繞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1000V以上及lOOOkW以上、中性點連線已引出至出線端子板的定子繞組應分相進行直流耐壓試驗;
2試驗電壓應為定子繞組額定電壓的3倍。在規定的試驗電壓下,各相泄漏電流的差值不應大於小值的;當大泄漏電流在20MA以下,根據絕緣電阻值和交流耐壓試驗結果綜合判斷為良好時,可不考慮各相間差值;
3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第4.0.5條的有關規定;中性點連線未引出的可不進行此項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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